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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管理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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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出版物”一词是指由联合国或为联合国发行的、面向特定外部受众的任何书面材料。联合国出版物的例子包括主要研究报告和其他报告、专题著作、文集、统计汇编、会议记录、期刊、诸如年鉴等系列出版物、《联合国条约汇编》和其他国际法出版物。
联合国出版物通常根据法定任务或政府间机构的要求出版,需要获得授权并核证资金(如果是预算外出版物的话)。出版物可以免费或定价发行。联合国出版物如果出售,将获得国际标准书号(ISBN/eISBN),如果是丛书和期刊,则获得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eISSN)。出版物可以印刷或电子形式出版,包括移动应用程序,并可随着技术的发展以任何其他格式或媒介出版。
经出版物委员会批准后,拟议出版物将列入出版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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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文版本(所有格式)发行量达到至少500份,或译本(所有格式)发行量达到至少1000份,则视为出版物。
如果内容需要发布而读者太有限,无法证明正式出版费用的合理性,而且/或者缺乏出版资金,则稿件可作为工作文件发布,由文件编写部门进行简单排版,无封面设计(仅有黑白标题页)。工作文件仅以数字形式发布原文版本,并上传到文件编写部门的网站上。这些文件具有联合国版权,并标明“工作文件”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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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联合国出版活动在执行政府间机构任务方面的效力和效率,秘书长在ST/SGB/2012/2号文件中宣布成立出版物委员会。出版物委员会的目的是制定秘书处,包括总部以外办事处和区域委员会的出版政策和标准,以便:
- 联合国出版物仍然是会员国、决策者、从业人员、学者和广大公众获取高质量、相关和及时信息的来源。
- 联合国的出版活动和做法与本组织在相关性、适销性、传播、制作、成本效益和保存方面的总体目标和优先事项相一致。
出版物委员会的作用是确定文件的编写、制作、分发和销售政策,协调出版物方案的规划并监督其执行。
只有这些出版物享有优先权,对于其处理,即译成所有规定语文并进行印刷,文件编写部门无需承担任何费用。出版物一旦列入出版物方案,未经出版物委员会授权不得更改。如果编写部门需要增加书目或更改出版物方案中的项目,如执行政府间机构赋予的新任务,则应向出版物委员会秘书处提交详细请求,供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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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方案”一词是指文件编写部门通常根据法定任务或政府间机构或其他专家机构的其他要求,计划在一年或两年内出版的一系列作品。所有联合国出版物均应列入出版物方案。因此,实务部门必须详细遵循适用于该方案的指示和政策(ST/AI/189/Add.1/Rev.2)。
宣传和推广类材料,如小册子、传单、通讯、海报、日历、目录和新闻稿等,不纳入出版物方案。联合国文件亦不属于出版物方案的范畴。筹备文件、工作文件和会议室文件(包括会议和研讨会的背景文件和技术文件)等内部发行物也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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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ST/SGB/2012/2第2节第2.3、2.4和2.5段,每年11月左右,出版物委员会都会致函秘书处所有文件编写部门,包括各区域委员会,传达出版物委员会关于编制下一年度出版物方案的指示。通过这份部门间备忘录,要求文件编写部门通过gDoc 2.0出版模块提交其拟议出版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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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出版物均应在gDoc中登记,以便处理。未在gDoc中登记的出版物不具有联合国正式地位,不应也不能带有联合国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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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的编制并不优先于正式会议文件。因此,考虑到出版物的篇幅和复杂性,所有提交的出版物都应及时提供,以保证其完成。在出版物的所有要素齐备之前,无法准确估计制作时间。
据估计,如果提交的是“印刷就绪”出版物,则至少需要十周的准备时间。如果出版物的准备涉及翻译,则应在上述期限之外再加上翻译和额外排版所需的时间。因此,建议与文件管理科讨论每一出版物的具体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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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年底,出版物委员会当年所列项目的相关出版物应已在gDoc中提交处理。文件管理科每年都会将截止期限告知特定秘书处的相应协调人。逾期提交的翻译及印刷请求将不予受理。唯一例外是已通过UMOJA预留相关费用——即便如此,仍需与文件管理科进行协商。
文件编写部门须遵守预测中所列的截止期限,因为将据此规划工作。
翻译队列中超过两年的过时出版物和语文版本将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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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所有出版物的封面均应印有联合国徽章,位于页面底部的“联合国”字样旁边或上方。未经秘书长明确授权,联合国徽章不得与联合国系统外任何组织的徽章一起使用。
当联合国徽章与联合国系统另一机构的徽章同时出现时,各徽章应与所属组织名称一并呈现。
只有经出版物委员会明确许可,联合国徽章才可与任何国家政府的徽章一起使用。详情见ST/AI/189/Add.21